即日起,我中心新增加化吸入(含氧气)的收费项目。根据京发改[2007]243号文件,雾化吸入(含氧气)的收费标准如下: 1、雾化吸入、超声雾化吸入2元/人次;一次性使用雾化器33元(限每疗程一个)。 2、药品费另收。 请医生在《医疗缴费单》空格中写“雾化吸入 次、雾化器1个”;药品费另收,开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