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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门急诊输液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09-10-22

    根据朝阳区发改委检查组的提出的有关文件规定:急诊患者输液只能收床位费,门诊患者输液只能收观察费。本中心原留观输液收费调整如下:
    早8:00—17:00为门诊输液;17:00以后为急诊输液。

    请各位医生遵照执行。

预防保健(孕妇建档、疫苗接种):84712717 健康管理科(复课证明、健康教育):64738827 健康体检(健康证、驾照体检):64731921
医疗咨询:64750202 口腔科:84780581 中医科:64701559 行政办公:64707662 医疗投诉:6473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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