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点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1-08-19
中心办公室、药剂科、各卫生站:
根据HIS新程序运行要求,每月盘点工作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时间安排:每月20日(如遇双休日、节假日另行通知时间),3月、6月、9月、12月要求做实物盘点,其他月份只做计算机上盘点操作。
二、注意事项:
1、药房系统【系统】-【系统选项】里的【库房管理】-【月结时间】改为月中【当月盘点日期】,如9月份盘点日期为20日,则在【月中】填写20。
2、各卫生站都必须在服务器上完成盘点处理、盘点录入和月底过账的操作,并保持VPN通畅。
确认方法,在药房打开药品申领,看看申领界面上边是否有中心IP:172.16.2.210
正确
错误
3、所有门诊收款员都必须先结账(不能有未结帐,尤其注意当日休息的收费人员),结账后停诊再开始盘点。
4、在药房开始盘点以后,到夜里24点之间不能发生结账。
5、所有已收费的处方都必须发药。
6、药库药房的所有业务都必须完成,例如:调价处理、确认入库、出库、财务验收等。
6、盘点完成后立即进行月底过账
三、核对7-9月数据:
1、【药房分类月报】本月结存零售合计=【盘点表】里实盘零售合计
2、【药房分类月报】本月结存进货合计=【盘点表】里实盘进货合计
3、【收款员收费日报汇总】查看收费报表的药费,与【药房分类月报】中门诊发药的零售金额是否相等
四、上交财务资料按《2011年3季度药房盘点通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