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医保中心《关于第四批备案药品在全市医保信息系统上线的通知》,全市药品信息库共新增61个药品条目,变更2个药品条目,删除8个药品条目,定于2011年9月1日执行。涉及我中心的药品目录如下:一、医保信息库调整内容
注:卫生站涉及此类药品仍为全自付,市医保中心未放开社区站使用标识。
二、处方费别分为医保、自费,除了持社保卡就诊的患者,其它就诊病人处方费别均为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