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已两次来我中心现场办理员工调档、存档事宜,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特告知如下: 1、已开具调档函的员工,需要补充转正定级等资料者,须于10月20日前来办公室劳资处办理。 2、自行提档的员工,请自觉遵守档案不能开封的规定,及时将档案交予办公室劳资处,再统一交付人才中心管理。 3、由于整理归档统一的原则,我中心定期将档案汇总,愿意调档的人员,请于10月25日前将档案交到办公室劳资处。 4、在提档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办公室刘丽联系,以便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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