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站: 2012年1月份、2月份工资已发放,如有需要《工资明细表》的员工,请按如下程序领取: 1、3月6日至8日在办公室劳资领取(过期销毁)。 2、请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3、对《工资明细表》如有疑义,请与办公室劳资联系。 4、请妥善保管个人《工资明细表》。 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