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站: 2012年7月份工资已发放,基于《住房公积金统筹缴费基数》变更的实际情况,如有需要《工资明细表》的员工,请按如下规定领取: 1、8月9日至14日到办公室刘丽处领取(领取前请电话联系),过期销毁; 2、请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3、对《工资明细表》如有疑义,请与办公室劳资联系; 4、请妥善保管个人《工资明细表》。 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