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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中心与站工作质量互查通知

日期: 2012-09-04

2012年9月份质量互查定于月27日、28日进行,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9月27日(周四) 12:50 互查准备会,质量检查人员参加。
                     13:00-15:00 中心检查卫生站;
     9月28日(周五) 14:30-15:30 卫生站检查中心;
                     15:30-16:20 互查结果分析会,质量检查人员参加;
                     16:20-17:00 科主任例会,科主任、站长、业务主管参加。
    二、检查内容:
     1、医疗、护理、药剂、康复、院感、环境卫生互查标准及内容不变,参照8月份执行,详见附表。
     2、信息与医保、应急互查标准及内容略有变动,详见附表。
    三、为严肃质量互查工作,特强调如下:
     1、本院2012年7月份下发的《关于医疗卫生工作质量检查的规定》(院办字[2012]013号)特别提出“具体检查项目如有调整,有关专业的牵头人应在通报会上进行说明,并在两个工作日内修改《社区卫生工作质量检查表》,修改后的表格于检查月的中旬在中心网站公布;两个工作日之后至质量检查日期间《社区卫生工作质量检查表》不再进行修改。”本月汇总会后至今两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医疗、护理、药剂、康复、院感、环境卫生项目调整说明,因此,以上6项检查本月不做调整;本月互查内容不得超出《检查表》中规定的项目。
     2、各检查项目召集人应在互查汇总会后,及时将《社区卫生工作质量检查表》交于院长,过后不再受理。
     3、在科室/站工作一周以上的员工,即属于该科室/站的被考核人员。
    附表:
     1、医疗.xls
     2、护理.xls
     3、药剂.xls
     4、康复.xls
     5、院感.xls
     6、环境卫生.xls
     7、信息与医保.xls
    附:
    一、院感互查现场提问及操作:
     1、我中心常用消毒剂的名称、浓度、消毒适宜对象,如:物表、医疗护理用品、器械等。
     2、标准预防的概念、措施:
    概念:是指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需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预防措施。
    措施:根据传播途径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空气隔离。
    隔离对象:将所有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视为有传染性,需要隔离。
    防护:实施双向防护,防止疾病双向传播。 
    隔离措施:根据传播途径建立接触、空气、飞沫隔离措施。其重点是洗手和洗手的时机。
     3、洗手指征、操作六步洗手法。
    二、应急提问:
     1、考核人员:中心临床科室各抽查一人(除办公室、财务、信息科、健教科),卫生站抽查医生、护士各一人。
     2、考核方式:口答。突发应急事件的上报流程必考(6分),上报相关部门提问为抽查,如:请问水污染事件上报部门及电话?答:卫生监督所(3分);87789472(1分)。
     3、考核内容:见医院网站《社区工作》《应急工作》栏目之“突发应急事件的上报”。

    三、环境卫生检查重点:空调遥控器保存情况,空调滤网清洗。

    另附:

关于医疗卫生工作质量检查的规定
(院办字[2012]013号文件)


    为保证我中心医疗卫生质量检查工作持久有序的开展,保证服务质量,杜绝医疗事故,特做以下有关规定。
    一、质量检查目的
     1、统一、规范、完善中心与卫生站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2、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推进质量管理水平。
     3、通过全员参与质量检查,提升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和业务工作能力。
     4、倡导我中心医疗质量是核心竞争力的理念。
    二、质量检查内容
     1、医疗质量:门急诊登记、病历处方质量;护理工作;药品管理。
     2、社区卫生:慢病管理、知己管理、社区康复、应急工作。
     3、其它工作:院感管理、环境卫生;医保工作、信息报送、计算机维护。
    具体检查项目如有调整,有关专业的牵头人应在通报会上进行说明,并在两个工作日内修改《社区卫生工作质量检查表》,修改后的表格于检查月的中旬在中心网站公布;两个工作日之后至质量检查日期间《社区卫生工作质量检查表》不再进行修改。
    三、参加人员和工作要求
     1、中心领导、各站站长、相关科主任和相关业务的主管人员必须参加;检查人员每次控制在20人至30人。
     2、检查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质量检查和检查结果通报会,如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提前向主管院长请假,并安排其他人员参加。
     3、检查人员必须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态度进行工作。被检查科室/卫生站人员应积极配合检查,如有意见或建议应在通报会上提出。
     4、各专业主管人员在通报会上通报检查结果,并提出整改意见或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改进检查内容、项目及分值,使检查内容更加可行。
     5、检查项目必须简约务实,可操作,避免检查流于形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追求浮夸业绩的工作作风。
    四、质量检查工作流程
     1、质量检查每月一次,一般安排在月末,具体日期于每月中旬在网站公布。
     2、质量检查以互查的形式展开,分两天进行:第一天中心检查各卫生站,13:00开始,15点结束;第二天卫生站检查中心,14:30至15:30检查;15:30至17点召开通报整改会和科主任主管例会。
     3、检查结果汇总后由健康管理科进行挂网,检查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各有关部门应参照检查结果积极整改。
    请各部门认真执行以上规定。

 

 二零一二年七月三日

预防保健(孕妇建档、疫苗接种):84712717 健康管理科(复课证明、健康教育):64738827 健康体检(健康证、驾照体检):6473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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