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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介绍(2012.10.12)盐酸普罗帕酮片、盐酸胺碘酮

日期: 2012-10-12

盐酸普罗帕酮片


【功能主治】用于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及室上性心动过速(包括伴预激综合症者)
【规    格】50mg×100片
【用法用量】口服。1次100~200mg(2~4片),一日3~4次。治疗量,一日300~900mg(6~18片),一日4~6次。维持量一日300~600mg(6~12片),分2~4次服用。由于其局部麻醉作用,宜在饭后或与食物同时吞服,不得嚼碎。
【注意事项】1、心肌严重损害者慎用。 2、严重的心动过缓,肝、肾功能不全,明显低血压患者慎用。 3、如出现窦房性或房室性传导高度阻滞时,可静注乳酸钠、阿托品、异丙肾上腺素或间羟肾上腺素等解救。
【不良反应】1、不良反应较少,主要者为口干,舌唇麻木,可能是由于其局部麻醉作用所致。此外,早期的不良反应还有头痛,头晕、目眩,其后可出现胃肠道障碍如恶心、呕吐、便秘等。也有出现房室阻断症状。有两例在连续服用两周后出现胆汁郁积性肝损伤的报道,停药后2~4周各酶的活性均恢复正常。据认为这一病理变化属于过敏反应及个体因素性。 2、在试用过程中未见肺、肝及造血系统的损害,有少数病人出现上述口干、头痛、眩晕、胃肠道不适等轻微反应,一般都在停药后或减量后症状消失。有报道个别病人出现房室传导阻滞,Q-T间期延长,P-R间期轻度延长,QRS时间延长等。
【禁    忌】无起搏器保护的窦房结功能障碍严重房室传导阻滞双束支传导阻滞患者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严重低血压及对该药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孕妇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确定因此仅用于药物作用对胎儿有利的情况下尚不知该药是否存在于母乳建议哺乳期妇女停用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后可能出现血压下降且易发生肝肾功能损害有效药物剂量较正常低因此要谨慎应用。

盐酸胺碘酮(可达龙)


【功效主治】 临床适用于室性和室上性心动过速和早搏、阵发性心房扑动和颤动、预激综合征等。 也可用于伴有充血性心力衰竭和急性心肌梗塞的心律失常患者。对其他βˉ受体阻断剂无效的顽固性阵发性心动过速也能奏效。另外,也用于慢性冠状动脉功能不全和心绞痛的治疗。
【产品规格】 0.2g*10s/盒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治疗室上性心律失常,每日0.4~0.6g,分2~3次服,1~2周后根据需要改为每日0.2~0.4g维持,部分病人可减至0.2g,每周5天或更小剂量维持。治疗严重室性心律失常,每日0.6~1.2g,分3次服,1~2周后根据需要逐渐改为每日0.2~0.4g维持。
【药理作用】 本品属III类抗心律失常药。本品特点为半衰期长,故服药次数少,治疗指数大,抗心律失常谱广。
【药物相互作用】
(1)增加华法林的抗凝作用,该作用可自加用本品后4~6天,持续至停药后数周或数月。合用时应密切监测凝血酶原时间,调整抗凝药的剂量。
(2)增强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对心脏的作用。本品可增高血浆中奎尼丁、普鲁卡因胺、氟卡尼及苯妥英的浓度。与Ia类药合用可加重Q-T间期延长,极少数可致扭转型室速,故应特别小心。从加用本品起,原抗心律失常药应减少30%~50%剂量,并逐渐停药,如必须合用则通常推荐剂量减少一半。
(3)与b受体阻滞剂或钙通道阻滞剂合用可加重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及房室传导阻滞。如果发生则本品或前两类药应减量。
(4)增加血清地高辛浓度,亦可能增高其他洋地黄制剂的浓度达中毒水平,当开始用本品时洋地黄类药应停药或减少50%,如合用应仔细监测其血清中药浓度。本品有加强洋地黄类药对窦房结及房室结的抑制作用。
(5)与排钾利尿药合用,可增加低血钾所致的心律失常。
(6)增加日光敏感性药物作用。
(7)可抑制甲状腺摄取[123I]、[133I]及[99mTc]。
【不良反应】
(1)心血管:较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对心血管的不良反应要少。①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或窦房阻滞,阿托品不能对抗此反应;②房室传导阻滞;③偶有Q-T间期延长伴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主要见于低血钾和并用其它延长QT的药物时。以上不良反应主要见于长期大剂量和伴有低血钾时,以上情况均应停药,可用升压药、异丙肾上腺素、碳酸氢钠(或乳酸钠)或起搏器治疗;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发展成室颤时可用直流电转复。由于本品半衰期长,故治疗不良反应需持续5~10天。
(2)甲状腺:①甲状腺机能亢进,可发生在用药期间或停药后,除突眼征以外可出现典型的甲亢征象,也可出现新的心律失常,化验T3、T4均增高,TSH下降。发病率约2%,停药数周至数月可完全消失,少数需用抗甲状腺药、普萘洛尔或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②甲状腺机能低下,发生率1%~4%,老年人较多见,可出现典型的甲状腺机能低下征象,化验TSH增高,停药后数月可消退,但粘液性水肿可遗留不消,必要时可用甲状腺素治疗。
(3)胃肠道:便秘,少数人有恶心、呕吐、食欲下降,负荷量时明显。
(4)眼部:服药3个月以上者在角膜中基底层下1/3有黄棕色色素沉着,与疗程及剂量有关,儿童发生较少。这种沉着物偶可影响视力,但无永久性损害。少数人可有光晕,极少因眼部副作用停药。
(5)神经系统:不多见,与剂量及疗程有关,可出现震颤、共济失调、近端肌无力、锥体外体征,服药1年以上者可有周围神经病,经减药或停药后渐消退。
(6)皮肤:光敏感与疗程及剂量有关,皮肤石板蓝样色素沉着,停药后经较长时间(1~2年)才渐退。其他过敏性皮疹,停药后消退较快。
(7)肝脏:肝炎或脂肪浸润,氨基转移酶增高,与疗程及剂量有关。
(8)肺脏:肺部不良反应多发生在长期大量服药者(一日0.8~1.2g)。主要产生过敏性肺炎,肺间质或肺泡纤维性肺炎,肺泡及间质有泡沫样巨噬细胞及2型肺细胞增生,并有纤维化,小支气管腔闭塞。临床表现有气短、干咳及胸痛等,限制性肺功能改变,血沉增快及血液白细胞增高,严重者可致死。需停药并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9)其他:偶可发生低血钙及血清肌酐升高。
【禁 忌 症】
(1)严重窦房结功能异常者禁用。
(2)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者禁用。
(3)心动过缓引起晕厥者禁用。
(4)各种原因引起肺间质纤维化者禁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过敏反应,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①心电图变化:例如P-R及Q-T间期延长,服药后多数患者有T波减低伴增宽及双向,出现u波,此并非停药指征;②极少数有AST、ALT及碱性磷酸酶增高;③甲状腺功能变化,本品抑制周围T4转化为T3,导致T4及rT3增高和血清T3轻度下降,甲状腺功能检查通常不正常,但临床并无甲状腺功能障碍。甲状腺功能检查不正常可持续至停药后数周或数月。
(3)下列情况应慎用:①窦性心动过缓;②Q-T延长综合征;③低血压;④肝功能不全;⑤肺功能不全;⑥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
(4)多数不良反应剂量有关,故需长期服药者尽可能用最小有效维持量,并应定期随诊,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①血压;②心电图,口服时应特别注意Q-T间期;③肝功能;④甲状腺功能,包括T3、T4及促甲状腺激素,每3~6个月1次;⑤肺功能、胸部X射线片或胸部CT扫描,一般每6~12个月1次;⑥眼科检查。
(5)本品口服作用的发生及消除均缓慢,临床应用根据病情而异。对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宜用短期较大负荷量,必要时静脉负荷。而对于非致命性心律失常,应用小量缓慢负荷。(6)本品半衰期长,故停药后换用其他抗心律失常药时应注意相互作用。

备注:中心及卫生站医保目录均可使用,无自付。中心常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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