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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京卡、互助服务卡”的通知

日期: 2012-10-17

                                                                                 ----工会委员会
    2009年,我中心为员工统一办理了“京卡、互助服务卡”,为了方便员工,2012年度,我中心将为尚未办理的员工办理此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1、2010年1月1日后入职的员工可自愿办理。
     2、2010年1月1日前入职且未办理或卡已丢失的员工可以补办。
    二、所需材料:
    请以科室/站为单位,在10月25日前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A4纸)交到工会王永强处。


    附件:“京卡,互助服务卡”介绍:
    一、服务功能:
     1、《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凡是持有北京市社会保障医疗卡的员工,在按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以外,职工个人门诊、住院“自付一”费用各达到封顶线后,再为职工个人进行医疗互助支付,互助保障金直接打入“京卡互助卡”账户。
     2、“京卡互助卡”会员发生意外及家财损失的,上报公司工会,经保险互助会认定后分别可获得互助保障资金5000-20000元;火灾导致家庭财产损失的赔偿金最高3000元。互助保障资金直接打入“京卡互助卡”服务卡账户中。
     3、持卡会员还可享有市总工会提供的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职业介绍、帮困救助等服务以及职业培训、文体健身、公园游览、图书电影等优惠服务项目。职工拨打12351服务热线或登录http://www.bjzgh12351.org/职工服务网,即可得到北京市总工会提供的政策咨询、法律援助、互助保障、困难帮扶、生活服务、职业介绍、技能培训、信息查询等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使用注意事项
     1、该卡除具备北京银行借记卡所有功能外,同时为互助保险赔付专用卡,请不要随意销卡。因销卡、换卡引起的卡号变更信息请及时通知工会主席。
     2、本次开立的互助服务卡,设定的取款方式均为凭密码取款、密码通过密码函随机设定。持卡人可及时通过北京银行ATM、银行柜台或自助终端修改密码,并在互助服务卡签名条上签字,避免产生风险。
     3、持卡人办理挂失、换卡业务时,应当将新办理的“京卡.互助卡”卡号信息报送至公司工会进行变更,否则将不会收到互助保障金。
     4、员工调离时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以免影响下一年度的正常使用。
    更多详情可登录http://shbz.beijing.cn/fuwu/hzfwksyzd/index.shtml进行查询。

    附:“京卡,互助服务卡”样卡:


预防保健(孕妇建档、疫苗接种):84712717 健康管理科(复课证明、健康教育):64738827 健康体检(健康证、驾照体检):64731921
医疗咨询:64750202 口腔科:84780581 中医科:64701559 行政办公:64707662 医疗投诉:6473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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