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 退出
导航: 首页医政信息政务信息

关于税务相关知识的说明

日期: 2012-11-07

                                                                                  ----财务室
    为增强员工的税务知识,现就相关知识作如下说明:
     1、发票开具时请使用中心全称----北京市朝阳区望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得以简称或其他文字、符号等代替,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一律不能使用;
     2、按照2012年第4号公告的规定,自2012年8月6日起启用新版地税发票,2013年1月1日将全部使用新版发票,旧版发票停止使用。请对发票真伪进行鉴别,鉴别方法详见附件;
     3、“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需由个人办理,具体流程见附件。

    附件:                                           

                                                   税务政策解析


    一、发票开具是否需要填开付款方的全称?
    根据京地税票[2004]439号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如实填开付款单位全称,不得以简称或其他文字、符号等代替付款单位。
    按照2012年第4号公告的规定,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统一为《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机打发票在发票票头左侧加印或打印单位名称(或标识),卷式机打发票在发票票头下方打印或加印单位名称(或标识)。
    二、北京市地税局2012年8月6日起启用新版地税发票。
    2012年7月6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发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4号),自2012年8月6日起启用新版地税发票,简并普通发票票种统一式样。现将主要内容提示如下:
    1、按照2012年第4号公告的规定,北京市地税局取消了之前使用的8种普通发票,新增《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保留了运输、保险、银行代收、北京出租车等行业的14种发票样式。
    2012年是实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的过渡期。自2012年8月6日起,启用新版发票,旧版发票可使用至2012年12月31日。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部使用新版发票,旧版发票停止使用。


    附:部分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的旧发票样本:
    《北京市定额专用发票》


    《北京市交通运输、建筑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


    2、发票真伪鉴别方式
   (1)将“发票监制章”置于紫外光(如验钞机)照射下,“发票监制章”呈现橘红色;
   (2)将35℃(摄氏度)以上的热源(如手指)置于发票联背面的热感应区3秒钟,发票联正面的“税徽”图案颜色变浅或呈无色;
   (3)将“发票监制章”置于8倍以上的放大镜下,可看到“发票监制章”内环细线中有“北京地税”字样;
   (4)鉴别发票真伪和查询开具信息请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tax861.gov.cn)或拨打北京地税服务热线(010-12366),按照提示进行鉴别和查询。
   三、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的工作流程。
    针对《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地税个〔2006〕239号)文件中的工作流程,做如下补充规定:
    1、纳税人申请开具完税证明时,应填写《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表》,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纳税人委托他人申请开具完税证明,受托人应填写《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表》,并提交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委托协议原件。
    3、税务机关应严格审核纳税人或受托人提交的上述证件和材料,开具完税证明之后,受理人员应在《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表》中注明开具完税证明的字轨号码,并将《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表》、纳税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协议原件、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并留存归档。
    另注: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的税务所:酒仙桥税务所
    地址:朝阳区来广营红军营南路甲3号(来广营乡政府南)
    咨询电话:64382829,64314606
    乘车路线:
   (1)966、682、852朝来家园东区站下车,415路赢秋苑站下车。
   (2)地铁5号线北苑北站下车向北,第一个红绿灯易初莲花超市路口向东(约1200米),路南。
   (3)北五环路顾家庄桥向北第一个红绿灯向西,再过一个红绿灯的第一个路口,路南。

预防保健(孕妇建档、疫苗接种):84712717 健康管理科(复课证明、健康教育):64738827 健康体检(健康证、驾照体检):64731921
医疗咨询:64750202 口腔科:84780581 中医科:64701559 行政办公:64707662 医疗投诉:64731921
京公网安备110105000765 版权所有:北京优腾科技有限公司京ICP备05082545号 后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