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中心与站工作质量互查通知
日期: 2012-11-08
2012年11月份质量互查定于月28日、29日进行,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28日(周三)取消互查准备会,质量检查人员直接前往卫生站,检查时间为13:00-15:00;
11月29日(周四)14:30-15:30 卫生站检查中心;
15:30-16:20 互查结果分析会,质量检查人员参加,地点在二楼会议室;
16:20-17:00 科主任例会,科主任、站长、业务主管参加。
二、检查内容:
1、医疗、护理、药剂、信息与医保、康复、院感、环境卫生互查标准及内容不变,参照上月执行,详见附件一。
2、院感、应急内容有变动,详见附件二。
附件一:
1、
医疗.xls 2、
护理.xls 3、
药剂.xls 4、
信息与医保.xls 5、
康复.xls 6、
院感.xls 7、
环境卫生.xls 附件二:
1、院感互查现场提问及操作:
(1)六步洗手法,包括洗手前准备,洗手步骤,干手用品是否清洁,擦手步骤。
(2)消毒技术规范,包括消毒液配制方法(健之素),常用消毒剂浓度以及消毒适宜对象。
2、应急提问:
(1)考核人员:中心临床科室各抽查一人(除办公室、财务科、医保办、健康科),卫生站抽查医生、护士各一人。
(2)考核方式:随机抽查人员,口答;
(3)考核内容:根据十八大安保工作要求,考核突发事件的报送(考黑体)。
传染病疫情、艾滋病人肇事肇祸、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等上报至
区疾控中心,电话87789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