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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年体检录入标准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日期: 2012-11-15
    老年体检结果目前可开始录入,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体检结果录入由公卫系统“老年健康管理”-“老年保健”模块进入。
    2、红色字体部分为必填项。“基本健康情况”部分“中医体质辨识”需随即选一项;“查体”部分视力结果建议在0.8-1.2之间;“辅助检查”部分“低密度脂蛋白与高密度脂蛋白”建议录入体检结果。
    3、“基本健康情况”部分“身高、体重、锻炼频率、饮食习惯、吸烟情况、饮酒频率”应与个人健康档案中内容相对应。
    4、体检结果建议在2012年12月31日前录入结束,以免影响工作量统计。
    另,详细录入要求已发送至各卫生站邮箱,请查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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