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下半年本院员工“门诊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的通知
日期: 2012-12-17
各科室、站:
根据朝阳区医疗保险中心的具体要求,现就2012年下半年我院员工“门诊医疗费用手工报销”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
自2012年9月1日至12月15日,使用“医保手册(蓝本)”或“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发生医保费用,且达到医保门诊起伏线1800元以上的员工。
二、申报材料:
原始收据、底方、“医保手册(蓝本)”或“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社保卡。
三、报销流程:
1、以科室为单位在12月18日17::0前将申报材料交到办公室;
2、
由办公室将“手工报销材料”上报医保中心统一报销,非院内报销。
请员工相互转告,如上交迟误造成结算延误的,后果由员工自行承担;如有其它疑问,请咨询办公室。
感谢员工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