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探亲休假与路费报销的几点提示
日期: 2013-02-01
---- 办公室
随着新春佳节脚步的日益临近,同时也带来了员工阖家团聚的渴望,现就员工关心与咨询较多的探亲假期和路费报销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疑问提示如下:
1、探亲假适应人群和假期类别
工龄满一年以上(2012年上半年调入的员工2013年可以享受;2012年下半年调入的员工,2014年可以享受),且父母在外地居住的员工可申请探亲假期,具体假期类别分为四年一探(已婚员工)、一年一探(未婚员工)。
2、假期的规定天数与计算方法:
探亲假期无论四年一探和一年一探,时间均为20天,计算方法为:员工申请休假之日起连续20天(包含公休日、不含国家法定假日)。
3、探亲路费的报销办法
(1)员工探亲,需在探望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备案,以便报销探亲路费。
(2)四年一探员工的往返火车硬卧票、长途汽车票或船票,按照超出岗薪30%的部分予以报销。
(3)一年一探员工的往返火车硬卧票、长途汽车票或船票,予以实报实销。
4、休假期间薪酬发放办法
员工休假期间,薪酬按照岗薪的70%予以发放。
如员工对以上探亲休假有不明之处,请咨询办公室劳资。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