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务科护理科、防保科、健康科及各卫生站: 按照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须向执业机构所在地区县卫生局(朝阳区卫生局)申请延续注册。 请各科室将2008年注册的护士名单于本周五报到医务科于可欣处,同时提交: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小二寸彩色免冠照三张。 注:需延续注册名单必须本周五前上报,提交的材料最晚在下周三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