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级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 2014-04-14
为了不断提升医院的竞争能力,促进医院学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强专业技术人才梯队的建设,建立择优竞争的人才选用机制,特制订高级专家管理办法。其中高级专家选拔事宜详见附件1。
根据选拔条件,由个人提出申请或科室讨论推荐,申请或被推荐员工提交个人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从事专业工作以来完成的工作情况,如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自我评价、主要业绩,应聘高级专家后工作设想,不少于1500字。个人工作报告需经主管院长签字后交办公室。
注意事项:本次高级专家选拔申请时间为4月14日至4月17日(周一至周四),请申请者于4月17日(周四)下午17:00前将个人工作报告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资格申报表》(附件2)交至办公室。
附件1:关于高级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资格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