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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继教学分统计(统计截止于5月28日)

日期: 2014-05-04

     温馨提示:护师及中级以上职称需Ⅰ类学分5分,Ⅱ类学分20分;初级职称总分25分,不分类学分。

 






预防保健(孕妇建档、疫苗接种):84712717 健康管理科(复课证明、健康教育):64738827 健康体检(健康证、驾照体检):64731921
医疗咨询:64750202 口腔科:84780581 中医科:64701559 行政办公:64707662 医疗投诉:6473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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