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务科
中心各科室及各卫生站: 2014年度机构校验工作已经开始,请以科室为单位提交卫生技术人员资质复印件至医务科于可欣处,不用交原件。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1、执业医师及执业护士 医师护士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2、药学、检验人员 职称证书,无职称者提供毕业证书 3、未取得医师、护士执业证书者提供毕业证书 以上证书只需提供复印件,不需要原件,职称证书只需提供较高职称的即可,如有不明事宜请咨询医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