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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医师执业证书的通知

日期: 2015-01-22
    2012、2013、2014年执业注册及变更执业注册的医师,请将医师执业证明(A4纸)、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2寸照片于1月30日前交至医务科于可欣处,以便统一办理医师执业证书。如有疑问请咨询于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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