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八红旗手”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15-03-03
---- 办公室
国际三八妇女节即将到来,医院党工团拟举办“三八红旗手”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医院在职女员工,不包括退休返聘人员和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
2、在本中心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即2014年3月1日之前入职的员工;
3、2014年全勤员工,即自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期间,除年假、公假、进修之外,无任何休假记录的员工;
4、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无投诉发生;
5、积极参与和支持中心各项工作,有责任感、较强的执行力,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注重节约成本;
6、热爱社区工作,工作效率高,取得较好的成绩;在工作中善于开拓创新,具有较强代表性和示范作用;
7、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在各类培训中考试成绩优秀;
二、评选程序:
1、各科室(站)根据评选要求进行推荐,10人(含10人)以下的科室(站)可推荐1人,10人以上的科室(站)可推荐2人。
2、被推荐者填写《“三八红旗手”申报表》(附件:
“三八红旗手”申报表),要求内容真实、事迹突出、文字精炼。
3、评选结果经工会委员、团支部委员讨论,最终交院委会评审,审批通过,颁发证书。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进行申报推荐,请各科室(站)于3月6日(周五)之前将申报表交办公室邮箱
wjsqbgs@126.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