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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5-07-28

    根据朝阳区卫计委通知,现将2015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登陆北京市卫生考评中心(www.bjwskp.org)或北京市卫生人才网站(www.bjwsrc.org)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的内容必须准确、详尽,并与报送的纸质材料一致。
    二、报送材料
  (一)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申报人员的公示情况。
    2.《2015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术委员会审核表》(附件9),1份。
    3.《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清单》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份。此表可在申报系统内生成并下载打印。
    4.《2015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个人申报信息单位审核表》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须同时加盖个人档案存放部门公章。此表在申报系统内生成并下载打印。
  (二)个人需报送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份。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1份。
    3.《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量化考核表》和《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工作业绩群众评议汇总表》各1份(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统一印制)。
西医临床医学以外的专业报送2014年度考核表(可提交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份。
    4.申报副主任医师以上职务,须提交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份。申报副主任护师以上职务,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份。
    5.《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附件7),1份。
    6.《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鉴定表》(见附件8,须填报2007至2015年度),1份。
    7.答辩论文或代表作(必须为第一作者),2份。
    8.按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他论文或材料,1份。
    9.外语成绩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份。
   10.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护理专业除外),1份。
   11.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份。
   12.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份。
   13.《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培训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份。
   14.《主持危急重症抢救或解决疑难病例和关键、重大技术(科研)问题的实例表》,1份。《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1份。
   15.北京地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我中心属于此种类)的申报人员应提交:
 (1)本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份;
 (2)户口薄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份;
 (3)个人与申报单位签订的聘用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份;
 (4)担任所申报职务下一级职务的年限证明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份。
   1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5)1份。
    三、时间安排
    7月31日前,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
    8月3日前,单位完成网上初审。
    8月4日前,单位完成网上终审并上报。
    8月5-6日,直属单位上报纸质材料。
    8月7-9日,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上报纸质材料。
    四、收费标准
    根据京人专技发〔2013〕300号文件规定,答辩及评审费:700元/人。
    五、其他事项
    1、要求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书写要清晰、规范。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不予申报;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评审资格,情节严重者,将通报批评。
    2、中心负责对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情况(如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的周数、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医德医风、论文、到农村或社区基层服务的时间和地点、继续教育情况等)进行为期1周的公示。在公示期间群众举报申报人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2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
    3、报送材料中需单位报送的材料由中心提供,需加盖公章的内容请个人准备齐全后中心统一盖章。
    4、本通知转自朝阳区卫生局网站,通知原文请点击查看http://wsj.bjchy.gov.cn/root/cywsj/tzgg/234240.htm

附件:2015高评文件-附件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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