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愿参加“创建幸福家庭生育关怀安康保障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16-03-23
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及朝阳区计划生育协会共同组织落实2016年《创建幸福家庭生育关怀安康保障项目》登记工作,本院员工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申请参加,具体如下:
一、投保范围
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及其子女,年龄在1周岁至70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均可自愿参加。
二、保险期间
在集中办理期限(每年5月15日起至5月31日)内完成缴费手续的家庭,保障期间自当年7月1日0时生效,保险期间为一年。
三、保险责任
1、意外伤害保险(身故、伤残):每个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金额60000元(参保的每个家庭成员平均分摊此保险金额)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每个家庭意外医疗保险金额6000元(0免赔,100%赔付)(参保的每个家庭成员平均分摊此意外医疗保险金额)
3、保费合计:30元/份
四、每个计划生育家庭每年至多可投保一份。未成年人累计投保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
五、报名要求:
以科室为单位,个人自愿申请,请于4月15日下班前,将科室统计的登记表统一发送至综合办邮箱wjsqbgs@126.com
如有疑问请咨询综合办刘静。感谢大家的配合。
创建幸福家庭生育关怀安康保障项目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