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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的通知(转自朝阳区卫计委)

日期: 2016-04-06
    现将朝阳区201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朝阳区报名点的考生范围
    在朝阳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考生。
    二、现场信息确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4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医学会(朝阳区惠生园19号楼,日坛小学四惠校区东侧)
    咨询电话:65560276
    乘车路线:
    地铁:一号线地铁四惠东站出站,从通惠家园出口上平台向西;
    公交:468、628、运通121路四惠东站下车。
    三、现场信息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及资格初审,并根据不同报名条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报考执业医师资格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在空白处加盖单位公章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3.毕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毕业证书遗失的应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必要时应提交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
    4.考生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站直接下载填写);
    5.两张小二寸白底正面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与网上报名上传个人jpg格式小二寸白底正面、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相一致);照片用白纸包好并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A4纸复印件(军队医疗机构除外)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如果在报名表中填写工作单位机构代码为组织机构代码,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A4纸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二)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1-6)外,还需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到现场确认;
    (三)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四)连续第三次(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除需提供原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外,还应提交一级医院以上医疗、保健、预防机构培训六个月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四、收费方式及标准
    在现场确认信息并初审合格的考生,须按规定缴费。
    西医类别(临床、口腔、公卫)实行网上收费。请考生现场审核后务必进行网上缴费,否则视为无效报名。今年西医网上收费分两个阶段,现场审核通过后,4月20日前缴纳技能考试费用,技能考试通过后,8月30日前缴纳笔试考试费用。
    中医类别为现场缴费。我委代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收取费用,现场费用缴纳不收支票,只收现金(我委收费后,出具收据。考生如需开具发票,请向现场工作人员说明并登记,由市中医药管理局开具发票后,我委将在网上分布领取通知)。
    根据北京市物价部门核定的考试收费标准收取考务费用,收费标准见附件。
    五、其他说明的事项
  (一)我委依据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的工作要求,负责朝阳区考点考生报名信息的现场审核校对工作,现场审核校对完成后,北京市医考办还要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复审,考生提供的信息如果虚假或错误,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二)区卫计委不举办任何医师资格考试培训班,不发售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的任何教材、书籍,请各单位、考生参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nmec.org.cn/)和北京卫生人才网站推荐和介绍的书籍、材料。
  (三)有效身份证件丢失的考生,请提供相应主管部门的证明。同时,以此为依据参加考试时,要注意其有效期。
  (四)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考试信息、成绩查询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http://www.nmec.org.cn/)北京卫生人才网(http://www.bjwsrc.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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