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 退出
导航: 首页医院动态社区工作院感管理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的处理程序

日期: 2010-01-06

    为了有效地应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工作,特制定本流程。
    1、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的报告制度,一旦发生职业暴露, 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2、医院感染管理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同时指导发生职业暴露的工作人员进行暴露部位的处理;
    3、暴露部位的处理原则: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 酒精或者 0.5% 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酌情预防性用药;
    4、处理完毕,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人员应做好调查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暴露者的姓名、姓名、年龄、发生时间、地点、暴露部位、暴露方式、经过,联系电话,暴露类别,严重程度和处理情况等,并形成文字材料,同时向院领导及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5、追踪
    根据接触疾病的性质安排追踪时间,如艾滋病即在暴露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用药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预防保健(孕妇建档、疫苗接种):84712717 健康管理科(复课证明、健康教育):64738827 健康体检(健康证、驾照体检):64731921
医疗咨询:64750202 口腔科:84780581 中医科:64701559 行政办公:64707662 医疗投诉:64731921
京公网安备110105000765 版权所有:北京优腾科技有限公司京ICP备05082545号 后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