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和救治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0-11-26
中心及各卫生站:
为做好今冬明春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防范和救治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保中毒病人经现场紧急处理后,尽可能转送至有高压氧治疗条件的医院(附表)进行继续治疗。遇有较大以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人员救治任务,接诊要迅速开辟院内绿色通道。
二、加强对公众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的科普宣传和教育;对公众开展有关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身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收集信息、及时上报,切实做好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信息报告工作。发现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患者,要立即上报中心应急负责人邵彦(64723344-477),请示上级领导后,在 2 小时内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对发生死亡 3 人以上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突发事件,要在事件发生后 2 小时内向区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同时做好后续进展报告和必要的病情报告。
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