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应急事件的上报
日期: 2012-06-04
为进一步做好应急示范区的创建工作,现将突发应急事件的上报方式公示如下,请相关人员熟悉:
1、突发公共事件上报流程:
2、突发公共事件上报相关部门:
|
报送单位 |
24小时联系方式 |
事件类别 |
卫生局 |
65856777 |
(一般不直接报至卫生局) |
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
87789472 |
疑似食源性疾患、水污染事件等 |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87789681 |
传染病疫情、艾滋病人肇事肇祸、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等 |
区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
87789864/87789854 |
紧急医疗救治与转运 |
区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5011441176 |
精神病人肇事肇祸 |
区妇幼保健中心 |
13552017546 |
高危孕产妇转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