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式服务检查通知
日期: 2011-09-05
九月份,本中心将对各部门已签约的《家庭医生协议》进行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将已签约的家庭信息,按要求填表,报送至:xianningmeng@163.com。9月9日前完成。
2、将已签约的“家庭医生协议书”统一于中心办公室盖章,9月9日前完成。
3、对已签约家庭的材料进行自查
①“家庭医生协议书”是否填写完整,是否盖章;
②每份“家庭医生协议书”是否有相对应家庭档案、个人档案(纸质);
③慢性病人是否有随访;残疾人的上门服务是否有记录;
4、9月15日下午对上述要求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1)家庭医生签约的相关材料;
(2)服务团队公示牌是否张贴,联系电话是否公示;
(3)宣传栏可见家庭医生宣传材料;
九月份不要求新增签约家庭。
附件:家庭医生式服务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