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及检查说明
日期: 2012-08-31
中医病历书写规范(试行)
一、一般项目:
就诊日期、科别、患者信息,齐全准确,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二、主诉:
患者就诊时的主要症状及持续时间,主诉原则在20字以内。
三、现病史:
要求围绕主诉,简要记录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伴随症状、诊治情况。要求使用标准医学术语,内容书写规范、准确。复诊病历应简要书写上次治疗后的病情变化。
四、既往史:
记录与本病有关的各系统疾患,过敏史,个人史,婚育月经史。
五、中医四诊要求记录舌苔、脉象。
六、体格检查:
要记录主要体格检查结果,内容应全面、真实、准确,医学术语使用规范,条理清楚,不遗漏诊断疾病的阳性体征和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阴性体征。(血压要求写偶数,有感染病情的要求记录体温)。
七、辅助检查:
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使用抗生素应有血常规报告。患者拒绝检查也应记录。
八、健康指导:
应填写与第一诊断有关的中医指导(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疾病是检查重点)。疾病预后及转归要告知患者,必要时要求其签字。
九、诊断:
要求规范、准确、完整。中医病历至少要有一个中医诊断,要求填写辩证分型。所有诊断需有据可依。
十、处置:
要求用药及诊疗应与病历中记载病情相符。
十一、医师签名。
请中心及卫生站参照执行,如有不足欢迎指出;联系人:姜大夫。
中医病历检查说明(中心)
一、检查范围:在中心中医科路径进入并书写的所有病历。(单纯开西药的患者,应挂全科号,在全科就诊)。
二、检查重点:
1、开中草药及中成药的病历中,是否有中医诊断(至少一个),并填写相应的辩证分型。
2、第一诊断要与主诉相一致
3、病历中是否记载了与第一诊断相关的舌象和脉象。
4、用药有无依据:中成药及草药方,病历中要有与用药相关的病情记录。
三、病历检查各级分工及流程
1、三级检查:即为医生自查,请各位医生在没有患者的时候,根据以上检查重点,检查自己的病历是否存在问题,及时修改。
2、二级检查:每天上午11:00~12:00,15:00~16:00,二级负责人(依据病历检查排班表)负责检查中医科当天的所有病历,发现问题,记录在册,通知各医生修改或告知一级负责人。
3、一级普查:每天16:00~17:00,一级负责人(目前为李东大夫)检查中医科所有病历,如仍有不合格病历,要及时通知相关医生并修改,确保当天所有病历均为合格病历。
4、注意事项:请各位医生各负其责,齐心协力,认真执行。
备注:此检查仅供中心执行,卫生站可借鉴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