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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日期: 2008-03-13 一、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规定及细则要求对本中心医保工作进行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医保相关政策及动向,制定本中心医保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二、严格执行《医保医师协议》的规定及细则要求,避免违规和扣分现象的发生。 三、严格按《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书写处方与病历,合理用药、规范收费;严格执行“特”“适”“限”及“急三慢七”等用药及诊疗规定。 四、负责门诊实时结算及相关环节,保障门诊费用实时结算工作正常运行。 五、根据医保政策,强化医保患者实名制就医的规定,并合理控制各项医保费用指标。 六、做好计算机的目录维护及各项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七、督促医保工作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组织相关培训和医保政策咨询工作。 每月召开一次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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