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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报销(所谓职介的)如何报销?

日期: 2009-01-13
    答:《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的范围是在职介、人才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现行缴费标准是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0%的7%。
    灵活就业人员门(急)诊就医时,须持本人贴有条形码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医疗保险A类医院。
    报销范围和标准与在职职工看齐。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鉴于当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需要手工结算,在没有实施划卡结算之前,由职介中心、人才中心负责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申报工作,存档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采取个人现金垫付、事后报销的办法,在每月10日前,携带医保手册、收费凭证、处方底方、急诊和转诊转院证明,到个人存档的职介、人才中心等办理报销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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