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最新通知
日期: 2012-11-12
---- 医保办
今日,接医保中心通知,针对专项检查工作中有争议的问题,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在《审核中常见问题解答》给予明确,说明如下:
1、定点医疗机构收取颈椎病或腰椎间盘脱出(25元/人次)的同时不得再另行收取按摩手法治疗的费用,否则属于重复收费。颈椎病或腰椎间盘脱出治疗以7-14天为1个疗程,可收取1-2个疗程的费用。
2、关节脱位整复适用于四肢关节脱位时的整复治疗,不适用于其他小关节。
3、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应查看《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以下简称《病历手册》),了解参保人员的历次就医情况,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开药量应根据国家《处方管理规定》和本市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按照急性疾病不超过3天量,慢性疾病不超过7天量,行动不便的不超过2周量的规定执行。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增生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可放宽到不超过一个月量。
朝阳区医保中心将于2012年11月19日(费用发生日期)起,按以上要求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