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小组例会(2018.04.12)
日期: 2018-04-17
---- 综合办
4月12日下午,中心召开医保小组例会,小组成员10余人参加。
会上,首先针对2018年北京市医保协议及区补充协议内容进行相关培训,涉及修订、新增的条款逐条展开梳理,包括影响诊疗事项备案、诊疗文书留存、违约条款等等。接着,结合服务数量综合增速、总人次增速、质量指标综合增速三项重要考核指标分析了一季度医保反馈数据,为下一步总量调控工作打下基础。
医保协议是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与医疗机构每年4月1日签署,对上一年度协议内容进行完善修订,双方均根据协议内容开展医保管理工作,我中心及卫生站将继续做实做细,认真履行协议内容,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