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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干预治疗纳入医保范围

日期: 2009-01-13
    北京市发改委新增的“慢性病干预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范围,具体限制报销条件为:退休人员在经批准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加慢性病干预治疗(限治疗慢性高血压、糖尿病),且与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订管理协议并完成连续三个月一疗程治疗的,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范围,每年限定报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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