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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开药量有哪些限制?

日期: 2009-01-13
    答:急性病不超过三日用药量,
    慢性病不超过七日,对行动不便者可开两周药量。
    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十种病症,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的同一类药物,可开不超过一个月的药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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