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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中心员工使用社保卡相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 2010-03-26
    根据医保中心社保卡使用规定,就我中心已发放社保卡的员工持卡就诊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1、2010年度未发生任何医疗费用者,可直接持社保卡就诊。
    2、2010年度已发生医疗费用的员工,于4月26日前将发票、处方、蓝本和社保卡交办公室,经汇总录入后报送医保,待医保将社保卡激活后,方可持社保卡就诊。
    3、根据医保审核费用的要求,在激活社保卡期间,持卡人无法发生任何就医费用。
    以上规定请员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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