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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区201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签署工作会

日期: 2010-04-06
    4月1日上午,朝阳区医保中心召开“朝阳区201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签署工作会议”。会议强调了协议内容:持卡结算、信息管理、自付比例、处方管理、应急预案等内容;并强调医疗机构年度内存在违反医保规定之一的,将采用“一票否决”制,即取消年终考核评比奖励资格:
    1、年度内存在违规,收到市区通报、黄牌警告的。
    2、年度内违反医政等管理部门规定,受到相关部门处理或新闻媒体曝光的。
    3、次均费用未控制在市区医保管理部门下达的范围内的。
    4、无法达到持卡结算要求的。
    5、年度内未按时完成市区医疗保险部门下达的“知己健康”管理工作指标的。

预防保健(孕妇建档、疫苗接种):84712717 健康管理科(复课证明、健康教育):64738827 健康体检(健康证、驾照体检):64731921
医疗咨询:64750202 口腔科:84780581 中医科:64701559 行政办公:64707662 医疗投诉:6473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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