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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与医保小组例会(2011.01.20)

日期: 2011-01-24

    今日下午,我中心召开了信息与医保小组例会,共20名小组成员参加。会上解读了新政策《北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对近期门诊新业务的相关操作进行了交流和统一,并部署了我中心2011年医保管理工作重点。
    首先,信息化建设小组成员共同学习了新政策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统一了相关业务的操作流程:
     1、规范了挂号人员操作。2011.1.1日起“一老一小、无业居民、离休统筹、公费人员”等均纳入医保管理。针对挂号类别的不同类型、不同要求我们按照实际情况对中心和卫生站进行了统一规范。
     2、详细解读了“实施细则”中的转诊新规定。细则中要求“转诊城镇老年人和无业居民门诊就医实行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制度”。作为首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如何填写转诊单、如何操作转诊读卡、如何正确向患者解释新规定,大家共同交流并统一了认识。
     3、学习了新政策实施中需要注意的“各类欠费人员如何门诊就医”的三种解决办法,大家都认真记录,积极交流。
     4、了解了“实施细则”中社保卡的信息查询及服务热线、离休统筹人员持社保卡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等具体问题。
    会上,儿童持社保卡就医的具体操作是大家尚未统一的,此问题还需得到我们共同的关注,进一步明确在我中心参保儿童如何就医。
    随之召开的医保小组例会上,主管领导分析了医保政策的要求及现状。至目前,已有四家定点医疗机构因骗保违规行为取消了定点医疗资格。医保监管部门加强了对骗保行为的处理,对持社保卡骗保采取零容忍。我中心高度重视,主管领导要求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医保管理工作:
     1、医保次均费用增长的控制,目前我中心门诊医保患者占就诊总人数的66.5%,随着医保报销比例的提高,门诊量的增加,如何控制门诊次均费用成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2、加强实名制就医的监管,“见人开药,因病施治”,坚决杜绝大处方、重复开药,超量和超适应症用药。
     3、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市年底将实现医疗信息互联互通,全面加强监督管理,能更好的解决重复就医、重复开药现象,我中心要跟上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提高业务水平。
     4、加强对参保人员的宣传力度,上级管理部门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力度的同时,也加强了对参保人员的监管,对参保人员的违规行为同样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因此,做好参保人员的宣传解释工作,也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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