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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小组工作例会(2011.07.22)

日期: 2011-07-25

    近日,我中心召开医保小组工作例会,主管领导、小组成员参加。
    会上,首先通报了“2010年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评比结果”:我中心的东园站荣获一等奖,中心获得二等奖。接着通报了北京某中医医院等16家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医疗保险规定行为的处理决定:给予违规机构黄牌警示、追回违规金额,全市通报,19名违规行为的直接责任医师作为“医疗保险不信任的医师”,三年内开出的处方医疗保险不予报销。总结其违规原因主要是对参保人员未实名就医,未因病施治,随意开药;将自费项目换成可报销项目;擅自留置参保人员社保卡,分解、多报医保费用等。
    下一步,北京市重点将对医保基金费用的支出,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以2010年城镇职工发生医疗费用中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申报数据为基数,下达费用增长控制指标为一级及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增长率≤30%。
    针对上述“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总结大会”的主要内容,主管主任在肯定了我中心医保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绩的同时,也提出医保管理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规范,涉及的内容也越来越全面,医保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实名制就医、中医诊疗项目的规范、以及次均费用增长控制等。科主任、站长、员工们都积极参与医保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医保管理工作的要求,密切关注中心与各站医保费用控制情况,体现出我中心一贯的执行力,坚韧、务实、诚信的工作作风和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
    荣誉已属于过去,医保工作作为医院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会更加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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