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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三名医师违反《医保服务医师协议》被通报

日期: 2011-08-26
    截止7月31日,朝阳区医保中心通过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信息系统,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监控。有三名医保服务医师因为同一日院内重复开药或重复检查、在同一家医院提前开具某一药品超出一定天数、单次开药超量、超适应证用药等原因,累计扣分达到12分。根据《朝阳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医师管理医师服务协议》和《朝阳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医师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医师做出如下处理:
    一、对扣满12分的医保服务医师,给予黄牌警告一次,记入医保服务医师诚信档案;暂停该医师医保服务资格六个月,期间所涉及的医保费用不予支付。
    二、对违规的定点医疗机构所涉及的相关违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不予支付。医保中心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应认真吸取教训,查找原因,减少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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