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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医师服务协议》签约顺利完成

日期: 2011-09-05

    为了进一步落实医保责任,保证《医保医师服务协议》的签约工作顺利进行,近日,我中心专门召开了《医保医师服务协议》签署会。
    会上,再次解读了《朝阳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医师管理医师服务协议》和《朝阳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医师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明确医保执业医师应当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定。此外,还重点介绍了违规相关处理办法,将视情况轻重分别给予违规扣分、黄牌警告等惩罚措施。
    我中心共计50名医师签署了《医保医师服务协议》,大家将严格执行医保相关规定,确保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预防保健(孕妇建档、疫苗接种):84712717 健康管理科(复课证明、健康教育):64738827 健康体检(健康证、驾照体检):64731921
医疗咨询:64750202 口腔科:84780581 中医科:64701559 行政办公:64707662 医疗投诉:6473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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