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心及站《医保费用结算》的通知
日期: 2012-03-29
根据医保相关文件规定,现对《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申报结算工作》做如下通知:
1、中心及各卫生站应每天进行《医保门诊实时结算数据》的上传,并检查入库审核状态;
业务组件—数据传输—医保门诊实时结算传输状态查询—查看“入库状态”及“审核状态”,如有异常及时通知信息科。
2、“基本医疗”险种每天申报,其余险种每周申报,逢月末最后一天所有险种均申报,纸质材料统一上交中心财务。
3、原结账时间不变,另每逢月末一天要结账。
本通知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请中心及各站按上述规定做好费用申报结算工作。
如有疑问,请咨询信息科:84727531。感谢大家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