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处方管理的几点想法
日期: 2009-09-23
----- 王朝霞
在迎接绩效考核时参与了处方检查具体工作,同时作为处方小组负责人之一,检查了近期的处方,在一边检查中一边思考了处方管理方面的一些想法,就将自己的零碎看法做了一些整理:
一、处方管理的积极意义和对医生工作的督促意义
处方是医疗机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重视法规性规定和技术规范,树立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处方管理的积极意义是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为其开具处方,自然医生就是处方的“源”。 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后来为提高处方的质量而成立的处方检查组所起的作用应该是监督,查缺补漏。如果不从根源抓起,那么药房和处方检查组就不能正确地、有的放矢地发挥作用。
二、处方管理的内容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药品目录》就是规矩,医生、药房、检查组都以《药品目录》为准则,当然前提是我们的《药品目录》是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医保相关要求、药品说明书以及药典而来。
目录对所有医生都适用,所有医生开具处方都在遵守同一本《药品目录》的规定。
目前中心正在全力以赴修订新一版《药品目录》,近日出台。
医生在临床中遇到具体用药与诊断等问题,应及时与处方检查小组联系;处方检查小组负责解决问题并及时反馈给各位医生,有的问题当时就可以通知到个人,及时纠正,有的问题利用早交班通知或通过每周医生例会统一汇总,一起学习、整改。一些药品有特殊用法、用量,比如“拜新同”这些就需要特殊规定,既不违反医保规定,同时满足慢性病患者的需求,当然也方便检查者监督执行。
三、处方中的常见问题分析
1、格式问题
1) 医保处方:以北京市统一的医疗保险蓝本为依据,患者要求实名制就医以鉴别。
普通处方:除医保处方外,诸如:自费、公费、超转、商业保险、代管、离休、合作医疗、异地医保等都属于普通处方。(注:处方中费别一栏的各个选项的选择)
2) 档案号:册或手册,书写要认真、清楚。
3) 签字笔签名:书写要认真、清楚;目前统一要求使用碳素笔。
4) 药房审核及发药签名无空缺,书写认真、清楚。
2、正文问题
1) 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2) 临床诊断的正确表述。
中成药的诊断不能用症状诊断如:腰痛、肾虚、气虚等,必须有相应的西医诊断
3) 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选择时需认真细心,打印完电子处方再仔细审一遍,养成良好的习惯,有些低级的错误就可避免。
4) 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门诊开药应按照“急性病不超过3天量,慢性病不超过7天量,行动不便的不超过2周量;患高血压等十种慢性病需长期服用同一药品不超过一个月量”,用法应按照新的药品目录开具。
四、逐步建立和完善处方管理机制
1、药房的监督
药师对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及时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但是因为我们是社区,所以考虑到尽量不影响患者的正常取药,不影响到门诊的秩序,所以药房可以设定退方条件,比如:用法上有错误的,如口服药用于静脉输液,膏药用于口服等这些错误那就坚决退方,要求医生当时改正。如果此时患者太多,可以将处方单独放置,待有时间时让医生改正,但当天的错误必须当天改正。做到今日事今日毕!
2、处方检查组
在已出台的处方管理细则基础上制定更加具体的检查内容。
第一阶段,我们只是着重检查了精二处方和处方格式,同时我们也积累了很多具体药品的用量问题,在和各位医生交流时发现有的是医生根据自己的用药习惯给出的量,这些都会在新的药品目录出台后及时纠正,处方质量会有进一步改观。
第二阶段,格式错误的处方应给予一定处罚,我们会记录每位医生的出错量;处罚会区分对待:处方总量较大的几位医生,日出错量≥5张,提出口头批评;日出错量≥10张,就要接受处罚。其余医生,日出错量≥2张,提出口头批评;日出错量≥5张,就要接受处罚。同时我们会检查处方内容,虽然医生们已经开始记药品目录,但有可能不会立刻修正所有错误,我们会列出检查时发现的错误清单,加深各位医生对这些药品的记忆。
第三阶段,检查处方正文,对出错者要求更正出错的处方,进行相应处罚。
第四阶段,随着处方质量的提高,药房对于不合格处方直接退方,拒绝调配、发药。检查者将检查每张处方改为抽查,定期抽查并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3、《药品目录》的学习
按照180多种西药、130多种中成药、30多种儿科用药、80多种注射液、100多种外用药进行分批学习(15+10+5+8+10),大约两周就能学完,还可以成组学习互帮互查,用考试的方法来检验学习结果。对于在处方检查中常出的错误会有针对的考试。本来大家对药品都很熟悉,只是对用量做纠正,应该改正得很快。
希望通过院领导的支持和多方努力,把我们的处方质量管理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