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年处方检查细则
日期: 2010-10-13
一、时间:每周五下午3点到5点。
二、地点:按摩科
三、人员:于凤兰、王朝霞、王丽萍、刘小艳、闫慧欣、赵杰、周一鸣、孙莹莹、李东、一名卫生站人员、一名全科医生、一名药剂人员
四、目的:检查处方,找出问题,提出建议,提高质量。
五、具体细则:
(一)、在管理日检查本周任意一天的处方(医保,非医保,精二),根据卫生局绩效考核要求,制定我院检查标准,按照以下要求检查:
1、项目齐全:
⑴门诊号的添写,“手册”或“病案号”。
⑵医生及药师签名清楚,无遗漏。
⑶阿莫西林,头孢类药物需写“继用”或“皮试(—)”。
2、临床诊断规范:
⑴无“手写诊断”。
⑵无“症状诊断”(如咳嗽,咽喉痛,腰痛等)。
⑶临床诊断与用药相符,无“缺诊断”。(西药诊断需按照药品目录和说明书,一些中成药诊断需要中医大夫协助确定,还请注意法莫替丁,腺苷钴胺,拜阿300mg等药物的诊断)。
⑷诊断一栏字数不应超过42字。(医生尽量用简要诊断,不要重复诊断) 。
3、药物用法规范:
⑴用药途径正确。
⑵药物用法用量规范(参照药品目录及药品说明书) 。
⑶抗生素用药合理,注意药品浓度,联合用药指征。(如左氧氟沙星注射液bid的问题,头孢类药品的用量问题)
⑷单次用药剂量合理(如气雾剂每撳50ug-100ug等)。
4、药物用量规范:
⑴“急三慢七,行动不便两周”。
⑵“十大慢病30天”(超过30天都算超量)。
5、电子处方原则上不得涂改。
6、药品通用名,药品剂型,规格属于系统维护。(常备药品应注明药物用法用量,适应症)。
(二)、检查出有问题的处方详细记录在“处方自查本”上,告知责任医生,通过分析
问题,汇总后上报上级领导。在每周医生组例会上汇报本周处方质量。
(三)、每月处方质量考核参考每周的自查结果和每月的互查结果,对提高处方质量有
合理建议并采纳的,予以加分。
(四)、奖惩制度:
第一阶段:(10月11日至31日)
1、对于“项目不全”“签名不清楚”“缺少诊断”“用药途径错误”“超量用药” 的处方,详细记录于“处方自查本”,并于医生组例会时通报。
提出优化方案的医生,记录并奖励,考核时加分。
第二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1、按照自查标准进行检查,对每位医生出的错误进行记录与分析。
2、对第一阶段提出的要求如“项目不全”“签名不清楚”“缺少诊断”“用药途径错误”“超量用药” 的处方进行处罚,每张1元,3张起罚,上限10元。
3、发现药品目录或电脑提示的药品用法及用量有不合理的,并能根据药品说明提出优化方案的医生,记录并奖励,考核时加分。
4、 每月月底根据自查和互查结果,出具奖惩名单。
第三阶段:(2011年1月1日起)
1、按照自查标准,对所有问题处方进行处罚,每张1元,2张起罚,上限10元。
2、每月月底根据自查和互查结果,出具奖惩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