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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病历职能小组例会(2016.11.11)

日期: 2016-11-14
                                                                                    ---- 医疗科
    上周五下午,在中心二楼宣教室召开了第四季度病历职能小组工作例会,中心及各卫生站的小组成员参加了例会。
    本次例会中,负责中心病历质量的邹大夫首先为大家解读了11月初中日医联体病历书写培训会的内容及社管对医疗质量考核的详细要求,包括门诊日志的记录要详细,处方用药要合理,门诊病历要规范,重点解读了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与标准。然后将10月份社管考核中我中心的病历中出现的问题,结合日常病历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指出大家在病历书写中容易出现的“小错误、小疏忽”。会议达成要求,医生诊疗过程中应当做到记录病历真实严谨,诊断疾病有据可依,辅助检查有的放矢,评估用药联合合理。
    病历质量与医疗质量息息相关,病历的条理性反应了医生诊疗的科学性,是医疗行为的客观文字记载,是患者疾病发生、发展、诊断及治疗情况的原始记录。病历还是重要的法律文书,是刑事、民事事件中的法律证据,医保付费的凭证,商业保险理赔的根据,医疗鉴定的依据。
    在医疗行为中病历无小事,定期召开病历管理例会总结阶段性出现的问题,与会小组成员做到切实传达会议内容,从每一份病历做起,重视书写规范,不断提高病历质量,不断提高诊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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