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工作制度
日期: 2009-12-31
一、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对一切贪污、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二、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三、根据单位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
四、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五、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
六、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七、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设备、药品、器械等资产进行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八、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九、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