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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如何减少医疗纠纷

日期: 2010-01-18

                                                                     ---- 张 莹
    [摘 要] 防范医疗事故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重要途径是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心,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章,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
    [关键词] 责任心;医患沟通;法制宣传
    当前医疗纠纷已成为社会公众更多议论的话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现象正呈上升的趋势,与此同时,再加上医疗工作的特殊性等诸多因素引发出医疗争议,进而造成医患关系紧张,影响了医院的可持续发展。为此,要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笔者认为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 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心,加强医务人员的自律
    医疗纠纷是任何人都不希望发生的,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要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首要措施是“从我做起”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心是避免医疗差错事故的重要因素。患者到医院求医,医患之间建立了一个合同关系,医院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其中有医生、护士及其他科室工作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要建立高度的责任心,保证诊断的正确,患者有义务如实向医生提供病史,即使病史涉及到个人隐私,患者也应如实告知患者,从而在治疗时,应最大限度地尊重患者的自主权,但患者应积极配合治疗,以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患者到医院求医,医务人员有接受患者的要求,履行为其进行检查、诊断、治疗、护理,并为患者提供舒适的就诊标准、良好的医德、热情的服务等义务。在为患者诊治过程中,严格遵守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标准、护理、技术操作常规。患者享有对自己疾病的知情同意权,了解医疗费用的权利,享有隐私权和对自己疾病保密权,在医护人员告知的情况下,有对自己的诊疗选择做出决定的义务。患者到医院求医,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在实施手术前、操作前的谈话要认真交待术式、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意外,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后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无家属或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理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2 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当今社会大众对医学知识的了解相当有限的,医务人员应当让广大患者了解所罹患疾病的发生原因,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诸多高风险因素,疾病的转归中也可能发生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合并症。还有人体基因的特异性和疾病的特殊性等诸多因素,都可能导致医疗意外的发生,因此要求医务人员要借助媒体进行积极的宣传,让社会大众了解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辛勤劳动,同时要求医务人员认真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诊治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范进行,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地救治患者,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应当让患者“5个明白”“5个知道”即让患者明白诊治收费价格及药品价格,明白自己的病情,明白自己做何种检查项目,明白如何选择看病医生,明白影响自己病情转归应注意的事项;“5个知道”即使患者知道看病时应遵守医院诊疗秩序和规章制度,知道看病时应尊重医护人员诊治权,知道自己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应履行的签字手续,知道诊治自己疾病需要进行的诊治项目和药品费用价格,知道发生医疗纠纷应当依法解决的相关程序。
    3 加强对医患双方的法制宣传
    加强法制宣传,使医患双方都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地用法律来规范和调整自己的行为,事事处处按法律办事,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使医患双方都能够认识到其法律地位的平等性,使得双方明确地认识对方也具有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总之,医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认真钻研业务及法律知识,营造学法、懂法、用法、依法的氛围,从而杜绝或减少医疗纠纷和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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